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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四章企鵝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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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主神將哥譚市地圖通過系統發給李雲楓的時候,後者便仔細觀察過這張地圖,並對城市的大概布局有所了解。

因此,李雲楓是知道在哥譚市有兩大監獄,一個便是他的目標阿卡姆瘋人院,另一個就是位於哥譚東南角小島上的黑門監獄。

前者專門關押超級罪犯,而後者則負責普通罪犯。

李雲楓之所以選擇搶銀行,就是為了冒充超級罪犯,進而混進阿卡姆瘋人院。

但,現在,隨著這輛囚車朝著哥譚的南方駛去,離開西北方的阿卡姆瘋人院越來越遠,李雲楓的“完美”計劃,也隨之破產!

“李,怎麽了?你看上去臉色好像很不好。”奧斯瓦爾德發聲問道。

李雲楓咽了口口水,開口道:“奧斯瓦爾德,我們不是應該去阿卡姆瘋人院的嗎?”

“阿卡姆?別開玩笑了,李。”

奧斯瓦爾德咧嘴笑道:“這輛囚車上裝的都是普通罪犯,怎麽可能去阿卡姆那種充滿瘋子的地方!”

聽到這話,李雲楓的表情抽搐了一下,但他還是不甘心地說道:“我可是搶銀行的超級罪犯。”

“搶銀行算什麽超級罪犯!”

作為哥譚本地人的奧斯瓦爾德露出了不屑的笑容,解釋道:“李,或許在你這個外鄉人眼中,搶銀行是重罪,但是在哥譚這個瘋子滿地走的城市裏,搶銀行和小偷小摸沒有區別的,甚至你只要找個有能力的律師,就能輕易脫罪。”

“啊!”

李雲楓驚得差點下巴掉地,作為根正苗紅的華夏人,在他的概念裏,搶銀行已經是頂破天的大罪了,可沒想到在哥譚,搶銀行竟然只能算是小毛賊!

看著對方驚訝的面容,奧斯瓦爾德則慢條斯理地說道:“李,我雖然不清楚,你為什麽對阿卡姆瘋人院這麽感興趣,但我可要提醒你,那裏不是你該去的地方,因為關在那裏的囚犯全是瘋子。”

“還記得我之前告訴你的小醜嗎?這個家夥天天想著毀滅城市,所以是哥譚最危險和恐怖的罪犯,也只有做到他那種程度的家夥,才有關在阿卡姆瘋人院的資格。”

說話間,奧斯瓦爾德還好心地撿起了李雲楓被驚掉的下巴,並將其還給了對方,隨後輕松得說道:

“好了,李,只要過了這座橋,我們就到黑門監獄了。”

“看在我們有緣的份上,我就好心提醒你一下,黑門監獄裏的獄警是不管事的,所以裏面的情況亂的很。”

“而像你這樣,眼神裏充滿善良,一看就是好人的家夥,會被監獄裏的人……嗯,怎麽說呢,總之,願上帝保佑你吧”

說罷,奧斯瓦爾德便轉過頭去,不再看向眼神呆滯,已經徹底傻掉的李雲楓。

因為,現在的李雲楓,已經陷入了騎虎難下的境地了!

在李雲楓原本的計劃中,自己冒充罪犯,混進阿卡姆瘋人院,然後在夜深人靜的時刻,沖出牢房,來到地下,找到被封印的巴巴托斯並殺之,隨後他便可以安然離開這個世界,返回主神空間了。

可惜,以上的一切計劃,都因為李雲楓被關進黑門監獄,而被徹底打亂!

其實,憑借李雲楓的能力,確實可以強行逃出黑門監獄,但如此一來,他便犯下了越獄的罪行,必然會從小毛賊升級為通緝犯,遭到全城警察和蝙蝠俠的圍追堵截。

李雲楓並不想傷害無辜,真要面對那種局面,他是該打還是不該打呢?

更何況,如果李雲楓選擇乖乖服刑,那要等到猴年馬月才能出獄,搞不好那個時候,巴巴托斯早跑了!

結果,渾渾噩噩的李雲楓,就這樣坐在囚車上,駛進了黑門監獄,隨著監獄大門緩緩合攏,希望也隨之消失……

等到李雲楓反應過來的時候,他已經完成了入獄前的檢查,換上了橘紅色的囚服,進入了一間雙人牢房。

幸好,李雲楓的運氣還在,與他住在一間的家夥,並不是什麽兇神惡煞的罪犯,而是在車上遇見的矮胖子,奧斯瓦爾德。

“啊,李,看來我們要在未來的一段日子裏,共同生活在這裏了。”

說話間,奧斯瓦爾德對著李雲楓,友善地伸出了右手。

看著面前的熟人,李雲楓也只得認了,同樣伸出右手,與其握手,同時說道:“是啊,奧斯瓦爾德,我們是獄友了。”

至於如何以和平的方式離開監獄,之後再想辦法。

米國的監獄制度和華夏不同,後者入獄也稱勞改,平時是要從事各種勞動,也算是教囚犯一門手藝,好讓他們在出獄後擁有能夠謀生的手段。

而米國的監獄不存在勞改之說,只是呆在監獄裏的空間裏,過日子。

除了某些特定時間,比如晚上必須返回自己的囚室之外,在其他時間裏,是可以離開囚室,來到為囚犯準備的操場裏自由活動——俗稱放風。

由於李雲楓是在下午來到黑門監獄,正處於放風時間,而囚室裏又無事可做。

於是,他便在獄友奧斯瓦爾德的慫恿下,離開囚室,和其一起前往操場放風,美其名曰呼吸新鮮空氣。

當然,囚室裏的空氣,確實不太好!

來到了操場的李雲楓,看著面前無數兇神惡煞,怎麽看都不像是好人的壯漢們,不由得搖了搖頭,這裏就是監獄啊!

忽然間,李雲楓似乎想起了什麽,轉頭看向了他身旁的奧斯瓦爾德,問道:“對了,你是因為犯了什麽事情,被關到這裏來的?”

“李,我還以為你不會問呢!”

說話間,奧斯瓦爾德坐到了一旁的椅子上,對著李雲楓說道:“其實,我根本沒有犯罪。”

沒有犯罪!

李雲楓當即眉頭一挑。

通常而言,一個沒有犯罪的人會被關進監獄,基本都是胡扯,那種事情只有在虛構的小說裏才會發生。

畢竟國家司法機關可不是吃幹飯的,案件的判決也不是法官說有罪就有罪這麽簡單,還有後續的覆核環節,以確保不會發生錯判的情況。

更何況,人活在世界上,真的會一點錯誤都不犯嗎?

這怎麽可能!

但奇怪的是,奧斯瓦爾德給李雲楓的感覺,卻不像是在撒謊,這也令李雲楓產生了想要繼續聽下去的興趣。

“李,如果我告訴你,我來到這裏,只是為了躲災的呢?”

奧斯瓦爾德擡頭,看著李雲楓驚愕的表情,滿意地笑道:

“我之前就已經說過了,三天前小醜從阿卡姆瘋人院裏跑了出來,據我所知,他這次出來,就是想要搞破壞,毀掉整座城市,而我的家就在市中心,必定會被波及。”

李雲楓隨即跟著說道:“所以,你使用了某種手段,進入了這座位於哥譚東南角島嶼上,遠離市中心的黑門監獄,目的就是為了避開小醜的城市破壞行動!”

“嘿嘿嘿,你答對了。”

奧斯瓦爾德的臉上,露出了邪惡的笑容,接著補充道:“所以,我最多只會在這裏呆七天。”

李雲楓當場倒吸一口冷氣,當即察覺原來眼前這位身材矮胖,面容醜陋,長著一只長長鷹鉤鼻的家夥,恐怕不是什麽普通貨色!

畢竟,監獄可不是公共廁所,想來就來想走就走。

而坐在李雲楓面前的家夥,卻偏偏擁有這樣的能力!

想到這,李雲楓不由得問道:

“奧斯瓦爾德,你究竟是什麽人!”

“企鵝人(Penguin)!”

忽然間,一聲雄壯有力的叫喊聲從一旁傳來,李雲楓轉頭看去,就看見三個身高近兩米,渾身肌肉的壯漢,朝著他們兩人走來。

為首的那位壯漢,他的臉上有一道從左側額頭劃過眼皮,一直延伸到下顎的長疤,再配合上他那兇殘的氣勢,顯得異常猙獰!

毫無疑問,這個家夥的手上肯定有命案,而且不只一個!

有意思的是,奧斯瓦爾德似乎認識來著,當場叫出了他的名字:“疤臉!怎麽是你!你不是已經死了嗎!”

“企鵝,在我宰了你這個混蛋之前,怎麽能死呢!”

說話間,疤臉就已經走到了企鵝的面前,伸出了粗壯的左臂,一把就將奧斯瓦爾德,像抓小雞一樣,從椅子上給揪了起來,放到自己的面前,語氣不善地說道:

“我可不會忘記,是誰把我送到監獄裏來的!”

看到這裏,傻子都知道要出事情了。

李雲楓隨即環顧四周,然而他看到的景象卻是其他的囚犯們,都默默地退到了一旁,根本不打算靠近,以免惹禍上身。

至於獄警麽,即便使用強化感官的李雲楓,都沒看見一個,果然像奧斯瓦爾德所說的那樣,這裏的獄警根本不管事。

或許,奧斯瓦爾德不算什麽好人,但心中的善良讓李雲楓無法坐視面前的人被毆打,甚至被殺。

於是乎,李雲楓便站了出來,對著疤臉說道:

“疤臉,放下他!”

“嗯?”

疤臉聞聲看向了一旁,這才註意到站在那裏的李雲楓,隨即笑出了聲:

“新來的?就憑你也敢管我!”

說話間,疤臉還氣焰囂張地舉起奧斯瓦爾德,將其重重地砸在地上,隨即用右腳踩在了他胸口上,這才對著李雲楓威嚇道:

“聽好了,新來的,給我記住,這裏我說了算!”

看著疤臉用手指,指著自己的模樣,李雲楓握緊了拳頭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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